| 各团体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石油学会物探专业委员会工作管理细则”第四条“委员会委员”、第六条“领导机构的选举”和第七条“任期和届中换届”的规定,中国石油学会第六届物探专业委员会将于2008年4月已任期届满,为此,秘书处拟定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贵单位确认是否同意继续为中国石油学会第七届物探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如同意,请贵单位从主要领导或技术负责人中推荐一名单位委员,作为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单位委员应该在广大物探专业人员中享有较高威望,愿意热心为大家服务。请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表格(见附件)返回到石油物探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2、凡被确认的单位和单位委员,即为中国石油学会第七届物探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和单位委员。
3、物探专业委员会委员将享有以下权利:具有执委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学会举办的各项学术和各种交流活动;对学会的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会的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4、物探专业委员会委员将承担以下义务:执行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代表团体会员单位按时缴纳活动经费。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冬梅
电话/传真 :010-81201352
Email :ldongm@cnpc.com.cn
通信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石油物探学会
邮编 :072751
中国石油学会物探专业委员会
2007年12月18日 |